耳坠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耳坠厂家
热门搜索: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全面依法治国 要义是限制公权力---深圳特区报 图片

发布时间:2020-01-14 20:55:14 阅读: 来源:耳坠厂家

全面依法治国 要义是限制公权力---深圳特区报

全面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限制公权力。历史的经验已经反复证明,在任何一个国家对法治能够构成实质性威胁的永远都是少数人,即不外乎掌握着权势的人,特别是掌握着国家公权力关键少数人者。

“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总方略。“四个全面”是一个宏大的命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解读和领会。笔者只想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谈几点初步想法。其实,仅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言,涉及的问题就已经极为复杂,牵涉到立法、执法、司法、监督、守法等多个环节,已非个人能力所及。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于当下依法治国所需要的制度建设问题已做了系统的安排,因而,笔者只想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命题中涉及的几个理论问题谈点看法 。

在经历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后,对于如何治理一个人口、民族众多,各地差异巨大而又发展迅速的大国,才能使公民不同而和,国家社会长治久安,执政党内部终于达成了共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之路。中共十八大之后,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伴随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又一次成了整个社会的热点。

然而,只要我们把观察的视线稍稍拉开一点,就可以发现晚清以降源自于西方的法治思潮进入中国之后,一百年间作为一种思潮,法治曾在中国大地几起几落,还曾出现过清末民初人人言说法治的喜人局面。但现实生活中,无论是价值层面,还是制度层面我们离法治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我们并不缺少拥抱讴歌法治的激情,更不缺乏创制法律法规的能力,但我们缺少的是让法治在中国落地的内心确信。之所以会如此,究其原因,就是中华民族对于法治能否解决中国的问题始终抱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怀疑。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是一个道德感极强的民族,就德治和法治两种治国方略而言,从经验出发绝大多数中国人更愿意相信德治,相信教育,对法治的正当性内心里始终无法真正认同;就人治和法治而言,国人同样更依赖于人治而不是法治。人亡政息可以说是国人千古不变的信念。正是出于如此认知,笔者以为,如何增强整个民族对法治的文化认同是法治能否在今日中国落地的关键。至于如何增强民族对法治的文化认同,我们不妨借鉴商鞅在秦国变法时采用的办法:移木立信,通过特定的事件向民众传达为政者言而有信,立法必行的信息。目前,执政党正在开展的平反冤假错案和依法严惩腐败分子的做法都属此类。当然,要想彻底改变中华民族对法治的认同,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而且是一件长期的工作。

作为我国的一种治国方略,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成为国家意志已经18年了,18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同样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固然有许多方面,但有一点则不应该被忽略,即一些重要的制度建设未及跟上,而忽略了制度建设的原因则与整个社会对非常态的追求有着一定的关系。

最近一段时间新常态成了备受全社会追捧的热词,人们从各种角度对其进行解读,但却很少有人将其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联系在一起去思考,甚至在某些人看来这是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但笔者认为两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对于新常态,许多人愿意将其限定在经济领域进行解读,当作经济发展从高速走向中高速发展,或者说是中低速发展的一种状态,当然也有人将其应用到其他一些领域,但总而言之,对于新常态的含义人们尚有多种理解。既然新常态是什么,人们一时难以界定,我们不妨反向思维梳理一下新常态不是什么。在笔者看来,新常态不再是经济单打独斗的一枝独秀,也不是经济发展速度超常规的高歌猛进;更不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大起大落,每天新闻不断、奇迹频发……换言之,新常态就是国家各项事务的均衡、持续和稳定发展。因而,新常态就是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正常状态。

正是出于以上的理解,新常态与全面依法治国两者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新常态为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在非常态的时期,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国家社会每天都有重大新闻,到处都是奇迹,长此以往整个社会,包括每个个体的心态都难免亢奋与焦虑,甚至浮躁,国家社会存在的问题都被遮掩。在这样一种氛围下,要求人们注意制度建设,注意法制建设显然有些困难,甚至也不太现实。此外,在这样一种范围下,提出限制公权力的边界、办事必须严格遵循程序等法治主张也很难被人们从心理真正接受。反思近二十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诸多问题,我们不妨扪心自问,我们是否能够接受一种稳定平和的生活。

新常态要持续相当长的时期,甚至是今后国家各项生活的主要状态。在新常态下,社会没有什么奇迹可以期待,企业家不再梦想一夜暴富,追求不切实际的利润,百姓心态最终回归平和,换言之人们也容易静下心来理性地思考一下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下决心真正从制度上、从法治上加以解决,最终实现法治对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全覆盖,使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核心手段,而不再是诸多种手段中的一种,将是否合法作为判断人们行为的基本标准。

全面依法治国的要义是限制公权力。历史的经验已经反复证明,在任何一个国家对法治能够构成实质性威胁的永远都是少数人,即不外乎掌握着权势的人,特别是掌握着国家公权力关键少数人者。这样说并不是要否定民众不守法、乃至违法对法治实施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而是想表明与关键少数人相比,民众不守法和违法的影响毕竟是局部的,影响程度也大都较轻,因而治理起来相对也较为容易。此外,仔细辨析民众不守法或违法的原因,我们也会发现,一些民众之所以会不守法、甚至违法其背后原因也是由于关键少数人乱作为不作为所引发的。

不仅如此,法治本身,特别是在法治启动的时候也需要借助关键少数人奋力推行,这一点对于法治后发型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因而,无论是从哪个角度讲,如何管好少数人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来说都是极为重要的。管好关键少数人的办法有很多,如持续不懈地教育、强化系统内的监督、严肃系统内的惩治,以及分权等等,但历史的经验同样证明,除了上述的做法之外,最好的选择应该是在适当分权的基础上,发挥公民的主体作用,以权利制约权力。

以权利制约权力,要做的首先是通过立法合理地划清权力的边界,给公民权利的实现预留足够的空间。对于一个权力没有边界的政府来说,即便是对公民权利规定得再清晰,事实上也很难实现;其次是加快立法,如加快民法典的制定等,构建起完整的公民权利体系;最后是通过公正司法严格保护个体公民的权利,搭建便捷的救济渠道,即通过法律制度形成对个体公民权利保护的完整链条,监督权力在合法的范围内行使。

毋庸讳言,在任何时代和任何社会,公民对于自己权益的重视程度都远远高于他人和政府,按照社会契约论的说法,国家之所以会出现就是个体民众为了实现自然状态下无法实现的福祉,也就是说实现权利的最大化,因而与其让国家和官员来保护公民的个体权益,不如分权和让权,通过权利制约权力来达致社会的和谐,这是风险最小,同时又是最简易的办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历史上少有的巨变,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社会成员的流动明显加快,观念日益多元,新的阶层不断涌现,农业社会和熟人社会正在被工商社会及陌生人社会所替代,出现了人们常说的社会转型。

社会的转型使中国有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是一个结构十分复杂的集合体,但社会转型使原有的社会组织大都名存实亡,加剧了人们之间的不信任感,人与人之间,社会阶层之间的对立化倾向日益明显,社会碎片化现象严重。此外,开放和诉求多元化的时代,也使我们习惯了的凡事都有政府包办的思维方式和做法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因而,对于全面依法治国而言,尽快完成社会的整合,解决好社会碎片化所导致的治理难点就是所面临的问题之一。

面对着开放和多元的中国,单一的由国家进行管理不仅成本昂贵效果也不理想,即便是前些年惯用的通过高压方式及严防死守的维稳方式,事实上也已难以为继,因而要想真正做到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在实现强国的同时,确实有效地维护每一个民众的合法权益,唯一的办法就是更新理念,彻底放弃过去习惯了的单存依靠国家对社会实现全面管控的办法,寻求国家、社会和市场的多元治理体系。

要想做到多元治理,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并达成所有人都需要的社会秩序,制度化的分权固然是必不可少的,但国家与特定社会群体之间,特定的群体与个体之间的平等协商亦是重要的手段,而有效的协商则离不开特定的媒介性组织的牵线搭桥。为此,各级政府必须彻底改变观念,改变对社会组织的不信任态度,加快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植,让各类社会组织壮大,真正成为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服务提供者,公众诉求的代言者,群众权益维护者和社会矛盾协调者,实现社会新的整合。唯有如此,当问题出现时国家才不会感到束手无策或无从下手,而个人遇到困难时也才不会感到孤独无助。换言之,培育和扶植社会组织,养成遇事协商的习惯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迫切任务。

制服下的诱惑

美女图片

制服女